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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工贸易处职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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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-3-19 9:13: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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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加工贸易的方针、政策,拟订我省加工贸易发展规划,提出加工贸易招商引资工作具体办法、措施。 二、管理加工贸易招商项目库和客户库,指导、协调加工贸易的招商引资工作。 三、负责来料加工、来样加工、来件装配、补偿贸易项目合同的审批。 四、指导、协调全省各类企业对外加工装配工作。 五、负责省级加工贸易区的指导、协调和审核报批等有关工作。 六、负责加工贸易统计工作,并进行综合分析,有针对性地提出发展加工贸易的措施和办法。 七、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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